来到2021年,好多曾得益于2020年疫情扶持举措的企业以及个人最为关注的问题是:今年的减免跟补助政策还会持续下去吗?答案或许会让一部分人感到失望,多项临时性政策已经明确截止了,新的常态化管理思路正呈现出来。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变化
在2020年被推出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切实地给大量失业人员给予了关键支持,符合条件的以及参保的失业人员能够去申领最长可达6个月的补助,然而,此项政策具备明确的阶段性特点。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其中规定失业补助金申领截 止日期原则上定于2020年12月31日 ,这表明进入2021年后,新出现的失业人员一般已没办法申请该项特定补助。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的系统通道也已相应关闭。
社保费减免政策的终止
2020年推行的,力度达到未曾有过程度的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属于稳定企业、保障就业的核心的举措,针对中小微企业免除养老、失业、工伤这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一部分,把大型企业的征收减半了,执行的期限到2020年12月底。
一项政策,在2021年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延续。自2021年1月开始,全部企业都已经恢复按照正常的费率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因为其经费来源以及性质不一样,从开始的时候;便是不在2020年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的,在2021年更是按照常规来执行。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的调整
2021年,针对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了重要调整,比如说,支持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执行期限跟疫情发展联系紧密,部分政策在2020年末已经到期。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那是展现出了分类管理的思路,季度销售额没超过30万元(月销售额10万元)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是长期的制度,在2021年依旧在执行,而在疫情期间把征收率从3%降低到1%的临时性政策,其有效期限得依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来定。
捐赠税收政策的延续性分析
财税部门于2020年初发布的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等相关文件,清晰地明确了在发生疫情期间,捐赠物资所涉及的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等一系列税费能够予以全额扣除的优惠举措。此类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按照惯例一般设有设定得清晰明确的截止日期,或者是与国家对外公布的处于疫情应急状态这一情况相互关联挂钩。
2021年,企业或者个人开展公益捐赠行为时,不可以直接适用2020年那些特殊条款。其税收处理要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里的一般性捐赠扣除规定来进行,或者留意是不是有针对2021年情形的新专项政策颁布。
费用报销与个人责任强调
在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的进程当中,个人责任被再三地着重强调,在2021年期间,各地当出现局部疫情之际,会施行相应的管控举措,要是个人违背防控规定,私自前往或者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因之而产生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方面的费用一般需要自行承担。
这展现出了“谁违规、谁负责”这样的原则,目的在于引领公众自觉去遵循防疫规定。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要是正常参保人员感染了新冠肺炎,那么其与规定相符的医疗费用依旧能够借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现有的制度依照规定获得报销,财政方面也会予以适当的补助。
2021年扶持政策的新导向
从整体上看,二零二一年宏观政策的关键要点由“紧急纾困”转变为“持续恢复以及高质量发展”。规模庞大、面向广泛人群的税费减免政策渐渐不再施行,进而开始运用更具针对性、属于结构性的支持工具。
例如,金融政策持续朝着实体经济进行让利,针对那些受到疫情影响程度较为严重的特定行业,像交通、旅游、餐饮这些,给予再贷款等方面的定向支持。就业政策更加着重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工代赈、鼓励灵活就业等长效机制的建设,而不是直接去开展发放失业补助的行为。
回顾二零二零年所具有的特殊政策,以及二零二一年呈现而出的现状,您觉得在政策从“普遍救助”转变至“精准支持”的这般进程之中,哪些群体或者行业极其需要得以持续关注,并且获得新的政策倾斜呢?欢迎分享您所具备的观察以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