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传染病疫情来临之际,谁能够最先予以发现并且拉响警报呢?这个问题与防控工作的成败直接相关联。近期,国家疾控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合印发了一项新办法,明确表明将针对疫情开展首发首报的机构以及人员进行通报和奖励,目的在于运用实际激励去筑牢疫情监测预警的第一道防线。
新办法的核心目标
这个新办法的根本宗旨,是用以激励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一线人员维持高度警觉,去提升传染病疫情早查明、早汇报的本事。它不是单纯的物质奖赏,而是期望强化整个体系的责任观念,使疫情监测的“哨点”更敏锐、更稳靠。这表明,往后在应对诸如新冠肺炎这般的突发疫情之际,我们有希望更迅疾地捕获到最开始的迹象。
该办法是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它属于国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该办法之所强调“早发现、早报告”,乃是成功处置疫情的关键前提所在,而奖励措施的目的正是要把这一理念切实落到实处,进而转化为一线人员的实际行动力。
奖励对象是谁
采用的办法清晰明确,奖励的对象是处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情况里,首次进行发现并且及时去报告关键病例或者重要线索的单位以及个人,这里面涵盖了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机构等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其所属的医生、护士、检验人员。与此同时,还把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其工作人员也纳入到了这个奖励范围之中。
这表明,不管是三甲医院里发热门诊专业医生,还是偏远乡镇卫生院的乡村医生,又或是商业检测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只要他们身为疫情“吹哨人”,便有可能变成受表彰与奖励的对象。这般广泛的覆盖范围,保证了监测网络的每一个节点都能够被有效激励。
哪些疫情情形适用
该办法针对适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情形给出了具体界定呢。主要涵盖四大类别,其一为甲类传染病,像鼠疫、霍乱,还有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比如肺炭疽;其二是全球或者国内首次现身的新发传染病;其三是不明突发原因、却具备潜在流行风险的传染病;其四是已宣告消除的传染病再次出现本地传播,诸如天花或者脊髓灰质炎。
众多样态之中,没有任何一种情形不是对于公共卫生形成严重威胁态势的事件。清晰明了适用范畴,能够促使相关机构以及人员,在直面特定症状或者异样状况之际,快速地联想到上报的必要性以及潜在价值,进而提升报告的主动性以及准确性。
如何评定与通报
国家疾控局会负责评议工作,卫健委也会负责评议工作,中医药局同样会负责评议工作。他们会综合考量疫情规模这一因素,他们会综合考量疫情严重程度这一因素,他们会综合考量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以此来决定是否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及时发现且能控制疫情的地方,会以简报等形式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发现迟缓的地区,会进行通报敦促。
这一评定的机制不是那种“一刀切”的情况,而是着重强调综合性的评估,它不光重视“谁先报告”这一情况,还关注报告之后所产生的实际防控效果,借助这种存在差异的通报方式,既树立下了正面榜样,又对那些后进者形成了压力。
具体的奖励流程
首先,将整个奖励流程设计成一个闭环,获得国家通报表扬的所在地区,为,省级疾控局带领审核确定具体的首发首报错机构和人员名单,并且在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之后上报接着,国家疾控局会开展组织,由,中国疾控中心执行复核。
地方疾控部门在复核通过之后,会依据规定于特定范围之内予以公示,以此来保证过程的公开透明,当公示没有异议之后,才会正式去落实具体的通报以及奖励之举,这个涵盖从国家起始到地方再至具体个人的流程,其目的在于确保奖励具备权威性以及公正性。
激励措施与宣传引导
激励措施方面,办法给出双重鼓励,其一,针对受表扬机构与人员,于评优评先等工作里予以优先考量,此属于荣誉性及发展性之激励,其二,针对受表扬个人,能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标准是每起疫情中每人不超出1万元,具体办法由各地依据实际情形制定。
办法还提出,可依据需要,组织媒体去对先进机构以及个人的事迹展开宣传报道。这不但算是对其工作的一种认可,而且更是能够朝着社会去传递“早发现光荣”的那种明确信号,从而营造出积极履责的良好氛围,进而引导整个行业更加看重疫情监测预警工作。
这项意在奖赏“吹哨人”的新政策,能不能切实激发一线人员的报告热忱,进而将我们的疫情监测网编织得更严密呢?您觉得在基层贯彻实施过程中或许还会碰到哪些难题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您的见解,要是认为本文有帮助,请点赞并且转发给更多关注公共卫生的友人。

